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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说】小小管道的玄机

时间:2021-06-01 09:28来源:上海市场监管 作者:微信公众号 点击:
案情简介: 某日,浦东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某加气站的压力管道开展检查,使用方提供的《压力管道定期检验报告》显示:检验结果均为合格。 看起来形势一片大好嘛 你以为故事就这么结束了吗? 执法人员仔细查阅检验报告,并调取该检验机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案情简介:

某日,浦东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某加气站的压力管道开展检查,使用方提供的《压力管道定期检验报告》显示:检验结果均为合格。

看起来形势一片大好嘛

你以为故事就这么结束了吗?

 

执法人员仔细查阅检验报告,并调取该检验机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发现其核准的检验项目仅为公用管道。经排查,上述被检管道中除了公用管道之外,竟然还有28.7米的工业管道!

嗯?核准的检验范围还能随意突破?

 

 

小百科

不懂就问,工业管道和公用管道有啥区别?

工业管道:企业、事业单位所属的用于输送工艺介质的工艺管道、公用工程管道及其他辅助管道。
公用管道:城市或乡镇范围内的用于公用事业或民用的燃气管道和热力管道。

 

区别一两者的使用范围等不一样

区别二:对两者开展检验的规程标准、设备要求不一样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对工业管道和公用管道进行了明确区分,只有经过核准才能开展相应的检验检测。不具备工业管道检验资质,没有能力检出工业管道本体潜在的设备缺陷,一旦为不合格的管道出具了结论为合格的检验报告,可能存在管道泄漏或爆炸的风险,后果不堪设想。

 

法律分析:

本案中当事人超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核准的检验项目范围,对工业管道进行检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五十条“从事本法规定的监督检验、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以及为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提供检测服务的特种设备检测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核准,方可从事检验、检测工作”的规定,构成超出核准范围从事检验的行为,浦东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立案调查。

浦东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九十三第一款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及其检验、检测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对机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机构资质和有关人员的资格:(一)未经核准或者超出核准范围、使用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检验、检测的;……”的规定,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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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亮点:
 


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国家不断推进开放检验检测机构资质,相关机构如雨后春笋层出不穷。相对于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违法而言,检验检测机构的违法行为更具危害性、隐蔽性。

 

近年来,市场监管总局高度重视对检验检测机构的规范指导。浦东市场监管局积极落实对生产、使用单位的监管职责,高度关注检验检测机构工作的合法合规性,全力保障辖区内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责任编辑:品质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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