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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重时不给去除皮重 是否存在计量欺诈需赔偿?专家为你解答

时间:2014-08-07 18:26来源:北京市质监局 作者:质量专家 点击:
称重时不给去除皮重 是否存在计量欺诈?专家为你解答

    称重时不给去除皮重 是否存在计量欺诈?专家为你解答.先请看案例。

    先生投诉反映北京某超市在销售食品计量称重时不给去除皮重,存在缺斤短两,坑害消费者的利益,要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回复举报人。 

  投诉室的同志与先生进一步核实情况了解到:先生在超市购买散装水果,称重时超市将塑料包装袋与水果一同称重,没有去除皮重,经消费者再三坚持下,超市作了去皮处理,最后,带包装袋收费显示6.53元,不带塑料袋包装称重收费显示6.52元,当超市退还消费者一分钱时,先生不同意,他认为超市有计量违法行为,要求店方赔礼道歉,并对其本人当日在该超市的全部购物金额一百四十余元退还。

  投诉处理工作人员查阅了《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规定》,当食品价格档次每公斤低于6元时,重量≤1kg时的负偏差为20g;当4kg≤重量≤25kg时,负偏差允许100g。由于购买的水果2.9元/kg,带着塑料袋称重不会超出负偏差20g;由于该超市称量水果时的塑料袋不可能出现20g的负偏差。于是,工作人员回复先生:通常对定量包装食品,对零售商品称重时确实存在去除“皮重”的问题,其主要目的是保证其食品的净含量,维护消费者的利益。但当包装物重量非常轻,食品价格较低,不会超出允许的计量偏差,为了方便称量,“皮重”可以忽略不记,因此,超市不存在计量欺诈,要求赔偿更没有法律根据。

(责任编辑:品质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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