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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制品国家监督抽查的抽检依据和检验项目

时间:2018-07-24 23:20来源:市场监管总局 作者:市场监管总局 点击:
水产制品国家监督抽查的抽检依据和检验项目
        水产制品国家监督抽查的抽检依据和检验项目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样品生产日期在2017年9月17日之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样品生产日期在2017年9月17日(含)之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水产制品》(GB 10136—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藻类及其制品》(GB 1964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13)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熟制动物性水产制品检验项目包括铅(以Pb计)、镉(以Cd计)、甲基汞(以Hg计)、无机砷(以As计)、N-二甲基亚硝胺、苯并[a]芘、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二氧化硫残留量、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副溶血性弧菌。
        2.生食动物性水产品检验项目包括挥发性盐基氮、铅(以Pb计)、镉(以Cd计)、甲基汞(以Hg计)、无机砷(以As计)、N-二甲基亚硝胺、苯并[a]芘、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副溶血性弧菌、吸虫囊蚴、线虫幼虫、绦虫裂头蚴。
        3.预制动物性水产干制品检验项目包括铅(以Pb计)、镉(以Cd计)、甲基汞(以Hg计)、无机砷(以As计)、N-二甲基亚硝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
        4.预制鱼糜制品检验项目包括挥发性盐基氮、铅(以Pb计)、镉(以Cd计)、甲基汞(以Hg计)、无机砷(以As计)、N-二甲基亚硝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5.藻类干制品检验项目包括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副溶血性弧菌、霉菌。
      
    摘自市场监管总局关于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8年 第20号〕 (责任编辑:品质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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