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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超期服役警惕有安全隐患

时间:2014-08-20 23:03来源: 《中国国门时报》 作者:陈文菁 点击:
家电超期服役警惕有安全隐患

        目前,我国对于家电安全有一份国标——《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安全使用年限和再生利用通则》,其中提到家电的最低安全使用年限不应低于《家用电器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对主要(零)部件的“三包”有效期年限。不过对于家电的使用上限,通则并未作出明确规定。

        一般来说,家用电器的使用年限空调、彩电为8年到10年,电吹风4年,电脑6年,热水器、电熨斗、电热毯、洗衣机为8年,电饭煲10年,冰箱为12年到16年。据统计,2004年到2006年是我国城市家庭空调的普及年,空调销售量约5000万台。根据8年到10年的使用周期,眼下,这批空调已进入超期服役阶段。“一次采购,服役10年”是不少消费者对于大家电的使用观念。

        很多消费者使用家电有误区,抱着“反正还没坏,可以再撑一段日子”的心理,致使许多家电都已达到了“老龄”化。在此,浙江嘉兴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建议,不要超期使用家电。如果大家电长期超期服役,一方面电器老化,性能下降,甚至还有安全隐患,可能会造成人身伤害事故;另一方面也要考虑到能耗环保问题,比如,若空调超期服役不退休,会加大耗电量,导致电费支出增加;此外,使用5年以上的空调外机支架也有安全隐患,可能会因为支架氧化生锈发生晃动、倾斜和螺丝松动的情况。对于老空调及时排查和维修是很有必要的。 (责任编辑:品质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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