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司法部《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办法》(财行〔2020〕299号)精神,切实规范我省生态环境保护、交通运输等6大综合行政执法领域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经省政府同意,省财政厅、省司法厅联合印发了《黑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我省《实施办法》)。
我省《实施办法》共5章31条,重点从5个方面对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作出了规范:一是厘清了各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划分了综合执法部门、财政部门、司法行政部门监管和保障职责。二是具化了服装和标志配发范围、种类和标准。明确一线执法人员着装要求,严格区分一线执法人员与非一线执法人员,避免着装福利化倾向。三是健全了管理制度机制。建立制式服装和标志配发情况备案制度,明确制式服装和标志规范穿着使用、回收处理等配发后管理要求。四是强化配发后监督检查。明确了各级综合执法部门、财政部门、司法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重点和具体职责。五是统筹考虑我省改革现状,明确在更大范围实行跨领域跨部门综合行政执法的,其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可参照该办法执行。 这是我省首次针对不同的综合执法部门制定统一的着装管理制度,我省《实施办法》彻底解决了长期以来不同综合执法部门着装五花八门的问题,对督促执法人员严肃仪容和执法风纪,推动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具有重大意义。
(责任编辑:品质中国网) |
《黑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实施办法》正式出台 全面统一规范综合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
时间:2021-09-24 16:09来源:黑龙江省司法厅行政执法协调监督 作者:微信公众号 点击:
次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司法部《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办法》(财行〔2020〕299号)精神,切实规范我省生态环境保护、交通运输等6大综合行政执法领域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经省政府同意,省财政厅、省司法厅联合印发了《黑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 推荐内容
-
- 热点内容
-
- 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发布
- 广告宣传的十四个“严禁”,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发布2021年商业
- 广州:严厉打击医疗机构广告虚假宣传,长安医院、玛莱妇产医院被
-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征求 《北京市社会信用条例(草案)》
- 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强化广告宣传导向审查的提示
-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推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
- 云南省市场监管局:召开全省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
- 第23届中国科协年会 “国际检验检测互认助力贸易便利化” 论坛在
- 严查开始!刚刚,北京58家高新技术企业被取消资格并无限期追缴税
- 河北省司法厅、省财政厅印发《河北省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