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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海县商业营销宣传提醒告诫书

时间:2021-03-26 09:52来源:长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网站 点击:
根据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知要求,即日起,长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开展违法违规商业营销宣传集中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借庆祝建党100周年等名义从事商业炒作牟利等市场乱象。严厉打击影响政治安全、妨害社会安定、损害公共利益、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商业营销
  根据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知要求,即日起,长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开展违法违规商业营销宣传集中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借庆祝建党100周年等名义从事商业炒作牟利等市场乱象。严厉打击影响政治安全、妨害社会安定、损害公共利益、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商业营销宣传行为。
  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做到处罚教育和政策引导相结合,提高经营者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现提醒告诫如下:
  1.严禁擅自借庆祝建党100周年名义开展各类商业牟利活动进行营销宣传;
  2.严禁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国共产党党旗党徽、党和政府重大庆祝活动标志标识、庆祝活动宣传报道、领导人讲话等内容进行商业营销宣传;
  3.严禁营销宣传各类禁止销售的“勋章”“奖章”“纪念章”以及伪造“纪念币”“纪念钞”和“纪念邮票”等物品;
  4.严禁利用“特供”“专供”中央和国家机关名义、利用“国宴”“国宾”内容、假借“内部特供”“专用”等类似名义推销商品和服务进行商业营销宣传;
  5.严禁涉及意识形态领域政治安全工程、政治敏感问题和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商业营销宣传;
  6.严禁宣扬恐怖主义、民族分裂主义和含有民族歧视、种族歧视、宗教歧视、性别歧视、地域歧视和职业歧视等内容商业营销宣传;
  7.严禁含有淫秽、色情、毒品、赌博、暴力等涉黄涉黑涉毒涉赌内容的商业营销宣传;
  8.严禁恶搞百年传承经典、恶俗营销、挑战公序良俗等违反社会良好风尚的商业营销宣传;
  9.严禁通过歪曲历史事实、伤害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感情来制造噱头、吸引眼球的商业营销宣传;
  10.严禁利用恶俗趣味短视频、恶搞桥段、低级下流网络直播等形式开展线上互联网“软色情”服务的商业营销宣传;
  11.严禁各类煽动过度消费、宣扬奢侈浪费等违背勤俭节约传统美德的商业营销宣传;
  12.严禁宣扬宗教迷信类商业广告;
  13.严禁利用劳动模范、英雄人物形象或者名义组织发布或变相发布商业广告;
  14.严禁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违法广告;
  15.严禁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军旗、军歌、军徽发布商业广告;
  16.严禁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旗、国歌、国徽和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名义或者形象发布商业广告。
  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发现上述违法行为及时拨打12315热线投诉举报。
  长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24日
(责任编辑:品质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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