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说明书中没有标明甲醛等有害物质的确切含量是否为不合格?

时间:2014-08-14 00:00来源:中国消费知识网 作者:质量专家 点击:
家具说明书中没有标明甲醛等有害物质的确切含量是否为不合格?
        进入夏季,人们使用空调时紧闭门窗,由于空气不流通,有些新家具的气味让人难以忍受。近期,有关家具气味的投诉有所增加。家具产生的有害物质,一种是来源于人造板胶粘剂的游离甲醛,一种是家具油漆和黏合剂造成的苯污染。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国家强制性标准实施至今,但是,家具有味的申诉仍没有减少。有的消费者自行找有关检测中心进行室内空气检测,当拿到了“甲醛释放量”不合格的检测结论时,生产厂家往往以室内空气不合格并不能证明是家具质量问题造成的,为此,引发了许多纠纷。
        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家具行业的强制性国家标准GB5296.6-2004《消费品使用说明第六部分:家具》已于2004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标准中要求家具生产厂家特别要对家具材料、涂料中实际含有的有毒或放射性物质等控制指标给予说明,同时要标明甲醛等有害物质的确切含量。自2005年10月1日起,所有在市场销售的家具都必须配备使用说明书。
        家具行业应该根据此标准进一步规范自己,加强质量意识、检测意识。消费者可以根据此标准保护自己的利益,准确地了解家具的各项指标和使用注意事项,从而得到有效的售后服务。
(责任编辑:品质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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